公司要闻

关于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公告

时间:2020-10-24 来源:zhongkan 浏览:0

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法律责任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,除按照我公司用印管理规定加盖印章的以外,凡是违反我公司用印管理规定,所加盖的中勘科技公司各类印章的信函、公文、合同、介绍信、证明或其他材料均为无效,对本公司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。

特此公告。


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附件:  1. 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办法

            2. 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补充规定

            3.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



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办法

 

第一章 总则

    第一条  为使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印章管理规范化、制度化,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,提高工作效率,减少用章风险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党委章、行政章、纪委章、工会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董事会印章、董事会办公室印章、监事会印章、资质章、及各单位、部门、项目部印章。

第三条  公司行政章、党委章、法定代表人章、资质章由综合办公室管理,董事会印章、董事会办公室印章由董事会秘书按照《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管理使用,监事会印章由监事会主席按照《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管理使用,其余印章由各单位、部门及项目部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及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使用。

   

第二章  印章的管理

  第四条  公司印章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,使用时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。

第五条  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,因特殊原因,确需带出公司以外使用的,严格履行审批手续,填写《中勘科技公司印章带出使用申请单》,注明使用期限,归还日期,并指定专人保管。

 

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

 第六条  印章使用由用印单位按规定填写《中勘科技公司用印申请单》。

第七条 以公司党委、公司名义行文,必须经公司党、政主要领导签发后,办公室方可用印。

   第八条 各单位上报的各类报表、总结及有关资料,需加盖公司印章的,需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,办公室方可用印。

第九条  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的重要函件、证件等需加盖公司印章的,需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印。需用法定代表人印章办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事务的,需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,方可办理用印手续。

第十条  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的借贷及买卖、租赁等重要经济活动形成的文书、文本,需加盖印章的,必需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,方可用印,并做好登记。

第十一条  有关单位办理资质、工程投标、工程结算等工作,对外提供的工程合同或资料等,要加盖印章的,需本单位领导签字,方可办理用印手续。

 第十二条  有关单位办理业务签署的安全、廉政等协议,需经本单位领导签字,方可办理用印手续。

 第十三条  不得在空白件、空白单据、空白纸张上预先加盖公章。 

 第十四条  各单位、部门及项目部印章只作为本单位一般性业务联系等日常工作使用,不得作为签订合同、支付款项等特殊权限范围使用。印章要由专人管理,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。

 第十五条  合同专用章由经营管理部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管理使用,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管理使用。

第四章  附则

   第十六条 公司印章因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,要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 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。

 第十八条 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


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补充规定

 

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管理,减少用印风险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一条  印章的刻制

印章的刻制需业务部门申请,报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审批后,交由综合办公室办理刻章事宜。印章刻制完成后,综合办公室按规定移交相关业务部门,并办理移交备案手续。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,违者严肃追责。

第二条  印章的保管

(一)各单位、部门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,并将保管人员信息报送综合办公室备案;保管人员发生变更的,及时将变更信息报送综合办公室备案。保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、联系方式、保管印章起止时间等。

(二)印章保管人员应保管好相关印章,严禁将印章交给他人使用。

第三条  印章的使用

(一)印章必须严格按照《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授权范围进行使用,严禁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印章,违者严肃追责。

(二)印章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,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在《中勘科技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簿》上进行登记。印章使用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、用印事由、印章名称、用印份数、经办人、审批人、印章管理人等。

第四条  印章的督查

综合办公室为印章使用情况的督查部门,不定期督查各单位、部门印章管理使用情况。督查中发现的问题,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进行反馈或通报。印章管理中发现重大问题或潜在风险,综合办公室应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处理。

第五条    印章的追责

因违反印章管理规定,造成法律风险或重大经济损失的,依情节轻重,对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、党纪政纪处分、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第六条  电子印章、各类秘钥的使用参照《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办法》和本规定执行。

第七条   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。

 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

关于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

公司各单位:

为进一步使加强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印章管理,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、规范性,提高工作效率,减少用章风险,提出以下几点要求,请各单位严格遵守。

一、 印章保管

    各分公司行政印章、各党支部印章统一缴至公司综合办公室,由专人负责保管,印章保管人员应保管好相关印章,严禁将印章私自交给他人使用。

二、印章使用

1.印章必须严格按照《中勘科技公司印章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授权范围进行使用,严禁超出授权范围使用印章。

2.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,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需在《中勘科技公司印章使用登记簿》上进行登记。印章使用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、用印事由、印章名称、用印份数、经办人、审批人、印章管理人等。

三、责任追查

因违反印章管理规定,造成法律风险或重大经济损失的,依情节轻重,对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、党纪政纪处分、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
四、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印章使用权限,规避相关法律风险,近期将印章管理事宜、使用权限等在公司外网网站上挂网公告。



图片 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CHEXPLOR RESOURCE EXPLORATION TECHNOLOGY CO.,LTD.)原称淮北矿业(集团)勘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,始建于1958年,是以地质钻探、注浆减沉、基础工程施工为主的国有企业,可为用户提供地质勘察、注浆减沉、基础工程施工、地质灾害治理、工程勘察、大地及工程测绘等专业服务。公司注册资本5169.47万元。现有职工430人,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37人,其中高中级80人。